南京港11月24日公告,根據江蘇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省港口集團”)于2018年12月10日出具的《江蘇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避免同業(yè)競爭的承諾函》,公司與江蘇省港口集團集裝箱有限公司(簡稱“集裝箱公司”)、太倉港口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太倉港投”)分別簽署《股權委托管理協議》,受托管理集裝箱公司所持有的鎮(zhèn)江港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簡稱“鎮(zhèn)江碼頭”)100%的股權及太倉港投所持有的太倉港正和興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簡稱“正和興港”)100%股權、太倉港上港正和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太倉正和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簡稱“正和國際”)55%股權。
集裝箱公司、太倉港投均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省港口集團之子公司,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上述關聯交易金額預計每年約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