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海特9月1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于中遠海運特種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審核意見的通知》,中遠海運特種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申請符合發(fā)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公告稱,因公司船舶“樂里”輪與印尼碼頭棧橋碰撞產生事故賠償糾紛,PT OKI Pulp&Paper Mills作為原告向印尼KAYUAGUNG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賠償其269,307,341美元及自訴訟登記之日起每年6%的延期利息,同時請求其有權沒收公司財產。
上交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上述案件的具體情況及訴訟進展,公司作為投保人簽訂的保險合同具體賠付條款、承保人可賠付金額是否可覆蓋本次訴訟請求,對公司財務狀況可能產生的重大不利影響。
在融資規(guī)模的相關資金缺口測算中,公司目前考慮了待償付有息負債的資金需求。截止報告期末,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59.29%。
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當前銀行貸款利率、財務費用、資產負債等情況,進一步說明在資金缺口測算中考慮待償付有息負債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據(jù)日前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fā)行A股股票數(shù)量不超過6.43億股(含本數(shù)),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5億元,用于租賃29艘多用途紙漿船項目、建造1艘6.5萬噸半潛船項目、補充流動資金。本次發(fā)行對象為包括間接控股股東中遠海運集團在內的不超過35名(含35名)特定投資者。中遠海運集團承諾認購本次發(fā)行A股股票發(fā)行數(shù)量的50%。本次發(fā)行完成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會發(fā)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