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電氣12月8日公告,原控股股東河南森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森源集團”)于2022年2月21日收到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因森源集團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其立案調(diào)查。2023年12月8日,公司獲悉證監(jiān)會向森源集團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森源集團因操縱森源電氣股票,證監(jiān)會決定:對森源集團操縱森源電氣股票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07,756,225.82元,并處以307,756,225.82元罰款;對楚金甫給予警告,并處以六十萬元罰款;對楊合嶺給予警告,并處以六十萬元罰款;對崔付軍給予警告,并處以六十萬元罰款;對孫威威給予警告,并處以三十萬元罰款。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已變更為河南宏森融源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實際控制人已變更為河南省財政廳。前述對原控股股東森源集團的行政處罰,與公司現(xiàn)控股股東無任何關聯(lián),森源集團目前僅持有公司6,005,333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0.65%,上述被處罰的相關人員目前均未在上市公司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