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娛商業(yè)觀察 阿木
周杰倫起訴網易不正當競爭。
近日,根據(jù)天眼查App顯示,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開庭公告,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原告為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該案將于4月1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一時間,#周杰倫起訴網易不正當競爭#迅速登上熱搜榜,引發(fā)網友眾多討論,有人期待音樂平臺合二為一,有人指責網易云音樂。
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周杰倫和網易究竟有著怎樣的愛恨糾葛?抽絲剝繭之后,雙方究竟是誰負了誰?在沒有周杰倫的日子里,網易又該如何度過這一“劫”?
周杰倫告網易,所為何事?
據(jù)目前透露消息可知,此次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針對網易的起訴,案由是“不正當競爭糾紛”。在這背后,究竟是版權的不正當?還是其他競爭手段的不正當?
首先眾所周知,長期以來,周杰倫音樂的版權一直為騰訊音樂所獨家占據(jù),而網易也一直處于周杰倫音樂的“無人區(qū)”,而這便使得網易在使用周杰倫音樂及其周邊相關時,極容易觸及到法律的邊緣。
在這次的訴訟中,周杰倫和杰威爾音樂所起訴的分為三家,分別是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這其中,網易雷火相對鮮為人知,而其實網易雷火也是這次糾紛的核心點。據(jù)了解,網易雷火為網易游戲旗下主要事業(yè)群之一,旗下代表游戲有《逆水寒》《永劫無間》《天下3》等。
經多方消息證實,這次周杰倫和杰威爾音樂針對網易的起訴,具體還是針對網易旗下網絡游戲《天下3》在此前游戲推廣過程中,私自推出贈送周杰倫最新專輯及演唱會門票活動的侵權行為。
在2022年7月,周杰倫久違推出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當之無愧成為了大眾目光鎖定的焦點,由此,在獲得授權的平臺之外,其他平臺也紛紛開始想要蹭一蹭“頂流”,而網易便在蹭的過程中出了問題。
網易旗下游戲《天下3》采用了官方抽送專輯的手法,此前,在這一做法引起爭議后,《天下3》官方也曾回復過,“送杰倫數(shù)專的活動僅為《天下3》日常回饋老用戶活動。我司并未在游戲中使用周杰倫之音樂作品,杰威爾公司也并未授權我方贈送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該活動確實與杰威爾音樂無關,亦與杰倫無關。千言萬語,萬語千言,愛使人沖動。愛游戲如此,愛音樂也如此?!?/p>
目前,該案件將于4月1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案件審理前,媒體不好逾越法律進行相關判斷,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任何一次正義,也不會放過任何一次侵權。
網易愛周杰倫,愛而不得?
在華語樂壇,周杰倫絕對是一個超級現(xiàn)象級的歌手。多年來,多部經典作品讓周杰倫持續(xù)稱霸華語音樂唱片銷量榜單,也讓其積累了眾多狂熱的歌迷和粉絲,成為華語流行樂壇最具革命性與指標性的創(chuàng)作歌手。
有人說:“周杰倫在哪里,華語音樂的風向就在哪里。”2007年,周杰倫自立門戶,成立了杰威爾音樂,在此之后,伴隨著數(shù)字音樂版權意識的覺醒,周杰倫和杰威爾音樂成為了各大流媒體音樂平臺在互聯(lián)網音樂崛起過程中的“香餑餑”。
據(jù)此前媒體報道,周杰倫和杰威爾音樂并非從未與網易合作過,早在2015年,杰威爾音樂便第一次授權給網易云音樂。
后來根據(jù)公開透露數(shù)據(jù)顯示,杰威爾曲庫約有808首歌曲,第一次授權期間即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的授權費用為870萬元,第二次授權期間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的授權費用為8642922.37元,第三次授權期間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的授權費用為18184140元。
但是從2017年開始,當時阿里和騰訊音樂就周杰倫歌曲版權展開爭奪,最終騰訊音樂以高達5.7億元的價格買下周杰倫所有歌曲的三年期獨家版權。
在這期間,騰訊音樂還曾以轉授權的形式賣給網易云音樂一段時間,可從2018年4月開始,網易云音樂便向用戶發(fā)布消息,由于版權方的突發(fā)要求,不得不很快下架涉及周杰倫等藝人的杰威爾版權公司歌曲。自此,周杰倫成為了騰訊音樂的一大獨門殺手锏。
并且就在當年,騰訊也一紙訴狀將網易告到了法庭。騰訊音樂表示,從2018年3月31日,騰訊音樂對網易云音樂授權期限屆滿,于當天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網易云音樂出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按照雙方的約定,立即下線相關歌曲。
但是,網易云在有關授權已經到期后,仍然以付費售賣的形式通過其開發(fā)、經營的網易云音樂網站、網易云音樂PC客戶端等多個客戶端,向其用戶提供。
總的來說,網易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周杰倫這里“摔跟頭”了。
網易云丟版權,如何突圍?
2021年7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官網發(fā)布對騰訊控股收購中國音樂集團的處罰結果:處以50萬元罰款,同時在本決定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解除獨家版權協(xié)議等。在2021年8月31日,騰訊發(fā)布了《關于放棄音樂版權獨家授權權利的聲明》,向外界公布了音樂版權相關事宜。
自此之后,國內流媒體音樂平臺相繼都放了音樂版權的獨家授權,但是在長期的市場探索中,形成了一種“事實獨家”的格局。
簡單來說,在音樂版權去獨家化之前,各大平臺各自為營,占據(jù)了音樂版權的一塊江山。在市場規(guī)范之后,平臺主動放棄獨家授權,但這并不代表音樂版權共享。如果版權方對于非獨家音樂的版權費并沒有降低,話語權仍舊是在版權方手中。換言之,如果一方連非獨家授權也不買的話,另一方自動會成為“事實獨家”。
在近段時間以來,網易云音樂也與此前簽訂獨家合作的音樂版權方陸續(xù)到期,雖然也有續(xù)約,但是基本上都不再是獨家版權。
比如上月底,網易云音樂宣布與滾石唱片達成續(xù)約協(xié)議,雙方開啟深度戰(zhàn)略合作,網易云音樂繼續(xù)為用戶提供包括羅大佑、李宗盛、周華健、張震岳等在內的滾石唱片旗下全量音樂作品。
與此同時,QQ音樂與滾石唱片也達成了深度戰(zhàn)略合作,來自滾石唱片的海量金曲回歸,讓騰訊音樂的歌曲版權庫更加充盈。從中不難看出,即便在政策嚴厲監(jiān)管之后,音樂版權的追擊仍未就此中止。
此前,文娛商業(yè)觀察就有預測,音樂平臺行業(yè)的轉機將會出現(xiàn)在當前音樂平臺與各大版權方的合同到期后,再重新擬定合作協(xié)議時。如果單個音樂平臺仍以高價拿下非獨家版權,或能直接勸退競品平臺。
從整體來看,在反壟斷和非獨家的大背景下,流媒體音樂平臺的突圍已經不單單是版權的突圍,更多還是內容方向的把握。告別了“我有你沒有”的時代,在“你有我也有”的時代,音樂平臺的全面性和差異性或將成為最終的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