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3月22日向*ST西發(fā)發(fā)出關注函。3月16日,公司披露《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關注函的回復公告》稱,公司自查發(fā)現存在資金占用及違規(guī)關聯交易的情形,具體如下:2017年至2018年期間,原控股股東天易隆興及關聯方涉嫌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待償還余額約為1.85億元;2017年至2018年期間,公司子公司拉薩啤酒對西藏遠征包裝有限公司共形成其他應收款5116.76萬元,以及拉薩啤酒對深圳金脈青楓投資有限公司分紅9500萬元,上述兩項初始本金涉嫌被前任控股股東的關聯方占用,待償還余額1.46億元;2021年至今,現任控股股東西藏盛邦涉嫌通過西藏好物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2021年非經營性資金使用余額為3287.68萬元、2022年非經營性資金使用余額為2804.82萬元,截至2023年末,前述非經營性資金使用已全部清償完畢;控股股東西藏盛邦因在西藏好物前期設立過程中提供過協助支持,對西藏好物的前期管理運營具有一定的影響,西藏好物實質上可能構成與上市公司間接的關聯關系。
關于資金占用,公司被要求說明上述三筆資金占用的具體發(fā)生過程,包括但不限于發(fā)生的時間、發(fā)生金額及持續(xù)時間、占用資金的實際流向、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具體決策者以及相關責任人員、已收回金額及余額、事后補救及改正措施,公司管理層相關人員職務權限、專業(yè)背景及履職情況等;截至回函日,西藏盛邦及實際控制人、天易隆興及關聯方、前任控股股東關聯方與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及擔保余額情況;公司現任控股股東、原控股股東、前控股股東及各自關聯方均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原因,公司是否始終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前述主體之間是否存在其他協議或安排,是否實質構成一致行動人、存在一致行動關系或其他關聯關系,是否存在其他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以及不當交易等上市公司利益被損害的情形。
關于關聯交易違規(guī),公司被要求詳細說明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額及占相關財務數據的比重、發(fā)生時間、已履行的決策審批披露程序、相關責任人員等;列示公司與西藏好物的往來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時間、金額、內容、往來款余額、定價依據,并說明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等情況,在此基礎上論述相關交易是否具有商業(yè)實質,并說明公司相關收入是否應當予以扣除及其判斷依據,是否存在應扣除未扣除的情況;全面自查并說明公司客戶、供應商等相關利益主體中,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關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