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10月17日公告,公司因與華融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融信托”)、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陽集團”)及鄧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不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申請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或者撤銷一審判決第二項、第三項,改判駁回華融信托要求億陽信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及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公司已收到最高院《民事判決書》,判決公司對華融信托享有的該判決第二項確定的破產(chǎn)債權(quán)扣減華融信托根據(jù)億陽集團《變更后重整計劃草案(萬怡投資)》獲得的貨幣和債轉(zhuǎn)股股權(quán)的實際價值后仍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0%的賠償責任。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四中院”)依據(jù)《執(zhí)行通知書》已經(jīng)扣劃公司資金2.63億元。
日前,公司經(jīng)查詢銀行賬戶,得知北京四中院又扣劃公司華夏銀行北京世紀城支行募集資金專戶資金2927.05萬元。本案公司累計被扣劃金額為2.93億元,其中募集資金專戶被扣劃金額為1.9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