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導:黃佳 編輯:金秋野
1月5日晚間,天津薊州警方發(fā)布警情通報:經(jīng)查,2024年12月30日11時許,李某某(男,43歲)駕駛某平臺順風車拉載一女子行駛至津薊高速某路段時,欲改變行程,該女子未同意,產(chǎn)生糾紛。李某某遂對該女子進行辱罵,并將車輛停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強行將該女子拉拽下車后駛離。目前,公安機關(guān)已對李某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依法作出罰款并予以記分;對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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