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團長”為賺取傭金,分享煙花爆竹售賣鏈接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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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導:濮妍   編輯:金秋野   記者:楊舒鴻吉   

1月4日,上海九里亭派出所民警抓獲一名在團購平臺非法售賣煙花爆竹的“團長”林某。林某通過轉(zhuǎn)發(fā)售賣煙花爆竹的團購鏈接賺取傭金,共非法獲利1200余元。被抓捕時林某認為自己沒有經(jīng)手煙花爆竹,只是分享團購鏈接,不涉及違法犯罪,后在民警告知下才知自己的行為已觸及了法律,目前已因非法買賣危險物質(zhì)被依法行政拘留。截止1月6日,松江公安分局查處多起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案件,共收繳煙花爆竹150余箱,涉案總金額10萬余元。警方提示:未經(jīng)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chǎn)、經(jīng)營、運輸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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