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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重拳整治餐飲加盟亂象,快招的好日子要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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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重拳整治餐飲加盟亂象,快招的好日子要到頭了?

嚴查、嚴罰、嚴懲。

文|紅餐網 陳小將

編輯|王秀清

紅餐網觀察發(fā)現(xiàn),今年上半年,各地地方法院在處理快招加盟相關案件時,不止一次將“快招”定性為“詐騙”。一些被定罪的快招公司人員,不僅要面臨罰款,還要承受“牢獄之災”。

這類案例的定性,或許在某種程度上預示著,相關部門要重拳打擊餐飲業(yè)的快招加盟亂象了。

重拳打擊餐飲加盟亂象?今年兩快招加盟案件被定性為“詐騙”

過去,在眾多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例里,無論品牌方與加盟商簽署的是什么合同,凡是符合特許經營的特質,幾乎都是按照特許加盟合同糾紛來處理。

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要么是判品牌方和快招公司不符合加盟條件,對雙方都進行罰款;要么是判決解除合同,要求品牌方返還加盟商合同款,賠償相應損失。

但現(xiàn)今,相關部門對餐飲業(yè)加盟亂象的整頓力度似乎正在加大。

一方面,近期商務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五部門發(fā)布了《關于完善綜合監(jiān)督制度 促進商業(yè)特色經營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锻ㄖ访鞔_指出,對于飲品、餐飲、零售等行業(yè),要依法依規(guī)實行重點監(jiān)管。(延伸閱讀:《新規(guī)出臺,專治餐飲特許加盟亂象!快招公司將無所遁形?》)

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對特許加盟糾紛正嚴查、嚴罰、嚴懲。

典型案例就是,今年上半年,上海、江蘇兩地法院將兩個加盟合同糾紛案例直接定性為“詐騙”。詐騙者也為此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案件一,發(fā)生在2021年3月,南京的李女士在網上找到一家奶茶加盟店,而后被自稱是公司項目總監(jiān)的劉某利用貼大牌等專業(yè)話術,誘騙簽訂了加盟合同,支付了11.6萬元的加盟費。

然而開店后,李女士發(fā)現(xiàn)因為自己加盟的品牌知名度不大,但因為成本造價高、產品口味差等原因,奶茶店每天都處于虧本的狀態(tài)。而且總部當初承諾的開店支持、帶店管理、后續(xù)營銷服務,一樣都沒跟上。

意識到上當受騙后,李女士選擇報案。

經查,該公司通過每年更換馬甲來“割韭菜”,伙同一家招商公司,在短短3個月詐騙300多人約5000多萬元加盟費。

2023年6月7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12年,并處罰金20-200萬元。

案件二,同樣發(fā)生在2021年5月,上海警方破獲了上海首起“套路加盟”奶茶店的詐騙案。

據(jù)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的認定,該詐騙集團“萬郁集團”在不具備相應運營能力及資質的情況下,或自營或與他人合作,采用短期內頻繁更換品牌的方式對外招商加盟。

在招商過程中,萬郁集團謊稱其所推介品牌和知名品牌屬同一集團或有合作關系,通過虛構運營能力、提供虛假授權等方式誘使加盟商簽約,騙取加盟費。

此外,萬郁集團還對已簽約成功,并且支付加盟費的加盟商的運營需求敷衍應付,導致大量加盟商經營失敗。而后,在發(fā)現(xiàn)加盟商投訴、訴訟后,萬郁集團又通過轉移資金等方式逃避退款義務。

然而,在逃避責任之后,該集團又再以相同手法推出新品牌,繼續(xù)以上述方式騙取加盟費。公安機關調查時發(fā)現(xiàn),萬郁集團以臺鋪奶茶、茶顏光年、茶芝蘭、炸雞特工等24個品牌名義,其中17個品牌系萬郁集團自營,累計騙取全國5800余名被害人錢款共計4.4億余元。

最終,萬郁集團7名詐騙團伙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至5年不等,并處罰金50萬元至5萬元不等,部分被告人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到2年不等。

快招詐騙手段花樣百出,創(chuàng)業(yè)者防不勝防

花樣百出的手段、聞所未聞的操作,快招這個灰色產業(yè)騙局,通過鉆法律和監(jiān)管漏洞的空子,在餐飲業(yè)橫行肆虐。

結合上述兩個案例,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這些快招公司的行騙手段極其相似:

第一、偷梁換柱,創(chuàng)建虛假招商網站,虛構履約和運營能力。

一些快招公司往往會通過貼靠大牌的方式,或者虛構知名品牌的山寨網站,留下這些潛在加盟商的聯(lián)系方式,再通過專業(yè)話術引誘創(chuàng)業(yè)小白入局。

他們通過大牌引流,而后便會以資質不夠為由,力推他們所謂的成長空間巨大的不知名品牌,再以小投資高回報等說辭,引誘加盟商沖動投資。這一系列操作,沒有加盟經驗的創(chuàng)業(yè)小白往往很難識破。

當這些創(chuàng)業(yè)小白成功簽約交錢后,公司承諾的選址、培訓、統(tǒng)一營銷等“全方位配套服務”就會憑空消失,或者是通過拖延選址時間、抬高裝修價格,甚至通過以次充好的物料來敷衍加盟商。

第二、雇人排隊、大力宣傳,營造火爆假象,有錢的甚至請明星代言,讓明星為品牌站臺或背書。

在推出一個新項目時,快招公司通常會在某個城市的黃金位置打造一家旗艦店,并且通過雇人排隊、刷單等拉人氣的方式去營造火爆的假象。

更有錢些的快招公司還會邀請流量明星來代言,借助明星的光環(huán)和明星信用背書來招攬加盟商,引誘潛在加盟商快速簽約,很多不明所以的小白很容易上當受騙。

比如上面提到的萬郁集團就非常懂得這一套路。其旗下的臺鋪奶茶、茶顏光年、茶芝蘭都分別請了影視明星代言,很多加盟商就是看中了品牌的明星光環(huán)才放下戒備心,最終被誆騙入局。

第三、來回更換品牌,復制相同的套路坑騙創(chuàng)業(yè)小白。

如果某一個品牌沒有繼續(xù)加盟的價值了,快招公司就會果斷放棄,更換新的馬甲,繼續(xù)重復類似的套路收割新的韭菜。

快招引眾怒,走向刑事是必然的結果

“在我看來,這些快招公司就是不折不扣的詐騙!但是客觀來講,被坑害的加盟商想要維權,非常困難?!奔t餐網專欄作者侯其鋒律師憤怒又無奈地說道。

侯其鋒告訴紅餐網,過去幾年其揭露過不少快招詐騙案件,幫助過不少加盟商維權、打官司,但整個過程很漫長,也非常艱難。

一方面,做快招的不法分子成立一個公司的成本很低,很多都是用一段時間之后就不用了。加盟商即便是打贏了官司,到了執(zhí)行的階段,快招公司負責人早就跑掉了。他們換一個品牌、換一家公司繼續(xù)干,加盟商毫無辦法。

此外,對于很多加盟商來說,打官司的成本是很高的,要告快招公司必須跑到該公司所在的當?shù)胤ㄔ喝テ鹪V。跋山涉水跑過去打官司,能不能打贏還沒有把握。所以很多加盟商被坑害后,往往選擇息事寧人,被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吞。

上海中申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人郭霽律師也表示,“過去,加盟糾紛一般都是以合同糾紛來處理,被定性為詐騙的還是很少的。”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人士也提到,國家雖然同樣對這類以加盟的名義,行詐騙之實的快招公司的業(yè)務深惡痛疾,但以往通常是按照民事流程處理。

該業(yè)內人士表示,主要是因為快招公司的業(yè)務結構太復雜了,比如上面提到的萬郁集團,在其旗下就有一堆公司分布在全國各地,這些公司分別承擔不同的職能,有的負責提供品牌,有的負責招商,與萬郁集團沒有明面上的聯(lián)系,不深入調查根本不知道這幾家公司之間存在關聯(lián),而且即便是知道它們有關聯(lián),從法律認定上也不好界定。

所幸,這樣的情況在相關部門的重視下或將得到改善。

在侯其鋒、郭霽等人看來,相關部門的新舉措,以及現(xiàn)實幾個案例的審判結果,勢必會對那些仍在用快招模式行騙的企業(yè)起到比較大的震懾作用。

侯其鋒直言,“快招公司越來越過分,走向刑事是必然的結果!”

“快招公司基本已經沒有活路了。”郭霽律師也如是說道。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lián)系原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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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重拳整治餐飲加盟亂象,快招的好日子要到頭了?

嚴查、嚴罰、嚴懲。

文|紅餐網 陳小將

編輯|王秀清

紅餐網觀察發(fā)現(xiàn),今年上半年,各地地方法院在處理快招加盟相關案件時,不止一次將“快招”定性為“詐騙”。一些被定罪的快招公司人員,不僅要面臨罰款,還要承受“牢獄之災”。

這類案例的定性,或許在某種程度上預示著,相關部門要重拳打擊餐飲業(yè)的快招加盟亂象了。

重拳打擊餐飲加盟亂象?今年兩快招加盟案件被定性為“詐騙”

過去,在眾多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例里,無論品牌方與加盟商簽署的是什么合同,凡是符合特許經營的特質,幾乎都是按照特許加盟合同糾紛來處理。

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要么是判品牌方和快招公司不符合加盟條件,對雙方都進行罰款;要么是判決解除合同,要求品牌方返還加盟商合同款,賠償相應損失。

但現(xiàn)今,相關部門對餐飲業(yè)加盟亂象的整頓力度似乎正在加大。

一方面,近期商務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五部門發(fā)布了《關于完善綜合監(jiān)督制度 促進商業(yè)特色經營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通知》明確指出,對于飲品、餐飲、零售等行業(yè),要依法依規(guī)實行重點監(jiān)管。(延伸閱讀:《新規(guī)出臺,專治餐飲特許加盟亂象!快招公司將無所遁形?》)

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對特許加盟糾紛正嚴查、嚴罰、嚴懲。

典型案例就是,今年上半年,上海、江蘇兩地法院將兩個加盟合同糾紛案例直接定性為“詐騙”。詐騙者也為此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案件一,發(fā)生在2021年3月,南京的李女士在網上找到一家奶茶加盟店,而后被自稱是公司項目總監(jiān)的劉某利用貼大牌等專業(yè)話術,誘騙簽訂了加盟合同,支付了11.6萬元的加盟費。

然而開店后,李女士發(fā)現(xiàn)因為自己加盟的品牌知名度不大,但因為成本造價高、產品口味差等原因,奶茶店每天都處于虧本的狀態(tài)。而且總部當初承諾的開店支持、帶店管理、后續(xù)營銷服務,一樣都沒跟上。

意識到上當受騙后,李女士選擇報案。

經查,該公司通過每年更換馬甲來“割韭菜”,伙同一家招商公司,在短短3個月詐騙300多人約5000多萬元加盟費。

2023年6月7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12年,并處罰金20-200萬元。

案件二,同樣發(fā)生在2021年5月,上海警方破獲了上海首起“套路加盟”奶茶店的詐騙案。

據(jù)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的認定,該詐騙集團“萬郁集團”在不具備相應運營能力及資質的情況下,或自營或與他人合作,采用短期內頻繁更換品牌的方式對外招商加盟。

在招商過程中,萬郁集團謊稱其所推介品牌和知名品牌屬同一集團或有合作關系,通過虛構運營能力、提供虛假授權等方式誘使加盟商簽約,騙取加盟費。

此外,萬郁集團還對已簽約成功,并且支付加盟費的加盟商的運營需求敷衍應付,導致大量加盟商經營失敗。而后,在發(fā)現(xiàn)加盟商投訴、訴訟后,萬郁集團又通過轉移資金等方式逃避退款義務。

然而,在逃避責任之后,該集團又再以相同手法推出新品牌,繼續(xù)以上述方式騙取加盟費。公安機關調查時發(fā)現(xiàn),萬郁集團以臺鋪奶茶、茶顏光年、茶芝蘭、炸雞特工等24個品牌名義,其中17個品牌系萬郁集團自營,累計騙取全國5800余名被害人錢款共計4.4億余元。

最終,萬郁集團7名詐騙團伙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至5年不等,并處罰金50萬元至5萬元不等,部分被告人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到2年不等。

快招詐騙手段花樣百出,創(chuàng)業(yè)者防不勝防

花樣百出的手段、聞所未聞的操作,快招這個灰色產業(yè)騙局,通過鉆法律和監(jiān)管漏洞的空子,在餐飲業(yè)橫行肆虐。

結合上述兩個案例,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這些快招公司的行騙手段極其相似:

第一、偷梁換柱,創(chuàng)建虛假招商網站,虛構履約和運營能力。

一些快招公司往往會通過貼靠大牌的方式,或者虛構知名品牌的山寨網站,留下這些潛在加盟商的聯(lián)系方式,再通過專業(yè)話術引誘創(chuàng)業(yè)小白入局。

他們通過大牌引流,而后便會以資質不夠為由,力推他們所謂的成長空間巨大的不知名品牌,再以小投資高回報等說辭,引誘加盟商沖動投資。這一系列操作,沒有加盟經驗的創(chuàng)業(yè)小白往往很難識破。

當這些創(chuàng)業(yè)小白成功簽約交錢后,公司承諾的選址、培訓、統(tǒng)一營銷等“全方位配套服務”就會憑空消失,或者是通過拖延選址時間、抬高裝修價格,甚至通過以次充好的物料來敷衍加盟商。

第二、雇人排隊、大力宣傳,營造火爆假象,有錢的甚至請明星代言,讓明星為品牌站臺或背書。

在推出一個新項目時,快招公司通常會在某個城市的黃金位置打造一家旗艦店,并且通過雇人排隊、刷單等拉人氣的方式去營造火爆的假象。

更有錢些的快招公司還會邀請流量明星來代言,借助明星的光環(huán)和明星信用背書來招攬加盟商,引誘潛在加盟商快速簽約,很多不明所以的小白很容易上當受騙。

比如上面提到的萬郁集團就非常懂得這一套路。其旗下的臺鋪奶茶、茶顏光年、茶芝蘭都分別請了影視明星代言,很多加盟商就是看中了品牌的明星光環(huán)才放下戒備心,最終被誆騙入局。

第三、來回更換品牌,復制相同的套路坑騙創(chuàng)業(yè)小白。

如果某一個品牌沒有繼續(xù)加盟的價值了,快招公司就會果斷放棄,更換新的馬甲,繼續(xù)重復類似的套路收割新的韭菜。

快招引眾怒,走向刑事是必然的結果

“在我看來,這些快招公司就是不折不扣的詐騙!但是客觀來講,被坑害的加盟商想要維權,非常困難。”紅餐網專欄作者侯其鋒律師憤怒又無奈地說道。

侯其鋒告訴紅餐網,過去幾年其揭露過不少快招詐騙案件,幫助過不少加盟商維權、打官司,但整個過程很漫長,也非常艱難。

一方面,做快招的不法分子成立一個公司的成本很低,很多都是用一段時間之后就不用了。加盟商即便是打贏了官司,到了執(zhí)行的階段,快招公司負責人早就跑掉了。他們換一個品牌、換一家公司繼續(xù)干,加盟商毫無辦法。

此外,對于很多加盟商來說,打官司的成本是很高的,要告快招公司必須跑到該公司所在的當?shù)胤ㄔ喝テ鹪V。跋山涉水跑過去打官司,能不能打贏還沒有把握。所以很多加盟商被坑害后,往往選擇息事寧人,被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吞。

上海中申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人郭霽律師也表示,“過去,加盟糾紛一般都是以合同糾紛來處理,被定性為詐騙的還是很少的。”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人士也提到,國家雖然同樣對這類以加盟的名義,行詐騙之實的快招公司的業(yè)務深惡痛疾,但以往通常是按照民事流程處理。

該業(yè)內人士表示,主要是因為快招公司的業(yè)務結構太復雜了,比如上面提到的萬郁集團,在其旗下就有一堆公司分布在全國各地,這些公司分別承擔不同的職能,有的負責提供品牌,有的負責招商,與萬郁集團沒有明面上的聯(lián)系,不深入調查根本不知道這幾家公司之間存在關聯(lián),而且即便是知道它們有關聯(lián),從法律認定上也不好界定。

所幸,這樣的情況在相關部門的重視下或將得到改善。

在侯其鋒、郭霽等人看來,相關部門的新舉措,以及現(xiàn)實幾個案例的審判結果,勢必會對那些仍在用快招模式行騙的企業(yè)起到比較大的震懾作用。

侯其鋒直言,“快招公司越來越過分,走向刑事是必然的結果!”

“快招公司基本已經沒有活路了。”郭霽律師也如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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