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3月13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前海人壽”)以合同糾紛對公司部分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金世旗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世旗控股”)等提起訴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2019年1月11日,長安信托與金融中心簽訂了融資主合同等,約定金融中心將其合法持有位于貴陽市觀山湖區(qū)的“貴陽國際金融中心一期商務區(qū)項目”1號樓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在建工程對應的收益權轉讓給長安信托以獲得融資。長安信托擬分期發(fā)行“長安寧-貴陽國際金融中心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與回購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信托資金受讓上述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及回購期限為36個月。2019年3月14日,信托計劃第三期募集完成,總資金規(guī)模為9.9億元。2022年11月15日,信托計劃第三期終止,長安信托將信托財產以現(xiàn)狀分配形式向前海人壽分配,前海人壽因此享有了長安信托對各被告的相應債權及從權利。鑒于金融中心存在逾期付款情形,前海人壽以金融中心違反合同約定為由,提起本次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