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資本圈》獲悉,1月18日晚間,青島銀行和青農商行雙雙發(fā)布公告表示,銀行行長發(fā)生變動。
其中,青農商行發(fā)布公告表示,本行董事會收到本行執(zhí)行董事、行長劉宗波先生的辭職報告。劉宗波先生因超過關鍵人員任職期限的相關規(guī)定及年齡原因,辭去本行第四屆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行長,以及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委員等職務。辭職后,劉宗波先生不在本行及其控股子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青農商行于2023年1月1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青島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議案》,同意聘任于豐星先生為行長,在其取得監(jiān)管部門任職資格核準之前,由其代為履行青島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職責。
青農商行行長劉宗波和青島銀行行長王麟任職均已超10年,且均已年近退休之齡。2022年,青島銀行原董事長郭少泉和青農商行劉仲生先后離職。作為青島銀行和青農商行首任董事長/行長,在任期間,他們帶領銀行銳意進取,不斷拼搏,銀行實力和聲譽日益增長,共同成就青島上市公司銀行雙子星的佳話。
根據銀保監(jiān)會2019年12月發(fā)布的《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對關鍵人員和重要崗位員工輪崗要求,對于在業(yè)務運營、內控管理和風險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各級管理層成員、內設部門負責人和重點業(yè)務崗位員工,應明確輪崗期限、輪崗方式等要求,嚴格實行輪崗。其中,輪崗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7年。
2021年9月,青島銀保監(jiān)局辦公室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落實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通知》,要求關鍵人員和重要崗位員工輪崗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7年;全國性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原則上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省級和地市級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同時強調,存量任職回避問題原則上于2022年底前清理完畢,確有困難無法按《指導意見》規(guī)定的時限完成相關存量問題清理的,按豁免回避權限經總部或一級分支機構黨組織或高管層批準后可適當延后。
有鑒于此,2022年6月8日,因監(jiān)管有關銀行關鍵崗位任職期限的規(guī)定及臨近退休年齡,郭少泉辭去青島銀行董事長職務,原職務由中行山東省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景在倫接任。2022年8月8日,劉仲生辭去青農商行董事長職務,原職務由恒豐銀行行長王錫峰接任。
劉宗波是青農商行首任行長,與青農商行原董事長劉仲生搭檔超過10年,兩人先后完成了機構改制、A股上市、品牌提升三項重要工作,為青農商行未來可持續(xù)發(fā)展奠定基礎。立足長遠,揚帆起航,王錫峰董事長和于豐星行長已成為青農商行新的掌舵人,相信在兩人的領導下,青農商行必將迎來更加輝煌燦爛的明天。
于豐星先生,1968年4月生,中國國籍,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會計師。曾任中國銀行即墨市支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華夏銀行青島支行正陽路分理處籌建組成員、籌建負責人,華夏銀行青島支行客戶業(yè)務八部副總經理、正陽路分理處副主任,華夏銀行青島分行城陽支行行長、即墨支行行長、城陽支行即墨支行聯(lián)合黨支部書記,華夏銀行青島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華夏銀行青島分行黨委書記,華夏銀行青島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華夏銀行普惠金融部總經理;2022年12月,擔任青島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來源:青島資本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