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曾仰琳
9月30日,中紀委網站顯示,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董事李國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公款旅游、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任人唯親、任人唯利,在郵政系統(tǒng)任職期間嚴重破壞選人用人風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guī)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靠郵政吃郵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yè)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中紀委指出,李國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國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履歷資料顯示,李國華,男,漢族,1960年3月生,時年62歲,江西德安人,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南昌大學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此前,李國華在郵政系統(tǒng)內工作近40年,直至退休前2年才調往聯(lián)通集團。
1977年9月起,李國華在江西省德安縣成為插隊知青;1978年10月起,在江西省郵電學校載波專業(yè)學習;1981年7月起,歷任江西省德安縣郵電管理局機務員、江西省九江市郵電局政治處干事;1984年10月起,在江西省團校馬列主義基礎理論專業(yè)學習;1986年7月起歷任江西省九江市郵電局團委書記、辦公室主任,江西省九江市郵電局副局長,江西省撫州市郵電局局長,江西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yè)學習)。
1998年12月起,李國華出任江西省郵政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工作),并于1999年7月升任江西省郵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1997年9月至1999年8月在南昌大學、法國普瓦提埃大學工商管理專業(yè)學習;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5年7月起,李國華出任國家郵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6年11月起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11年9月起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其間: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兼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12年1月,李國華升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6年10月起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8年7月,李國華離開郵政系統(tǒng),赴任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直至2020年3月11日,到齡退休。
退休2年后,2022年2月18日,李國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