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徐魯青
編輯 | 黃月
人類如何書寫動物?
在最基本的代詞指稱中,無論是英文的代詞“it”,還是簡體中文里的“它”,動物同無生命之物沒有區(qū)分;在主流文學書寫中,動物往往在兒童讀物與寓言故事中工具性地出現(xiàn),它們高度擬人化,刻板的角色形象與其本身特質(zhì)可能毫無關聯(lián)。
動物就像一張白紙,任由人類書寫并賦予意義,我們對動物的認識與想象,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們?nèi)绾卧谥髁魑幕斜辉佻F(xiàn)、被描繪。臺灣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教授黃宗潔認為,真正以動物為主體,反映人與動物復雜互動的寫作并不多見,她研究這些難能可貴的書寫,并討論其中如何延展出對動物倫理的思考:中國臺灣地區(qū)作家包子逸的《鴿子》,描述紐約地鐵坑道里局促地生活著的一群鴿子,從此帶出動物史與動物地理的缺失現(xiàn)實,人類對動物空間、邊界與移動的輕視;在中國香港地區(qū)作家張婉雯的小說《打死一頭野豬》中,通過勾連野豬與城市邊緣者的處境,質(zhì)詢人類如何建構(gòu)文化與自然分野的“想象地理”,并肆意撲殺闖入邊界中的動物;黃宗潔還從《哈里·波特》《少年pi的奇幻之旅》等大眾文學作品出發(fā),探討動物愛好者為何總被污名為怪咖的文化心態(tài)。
這些有關動物書寫的討論集結(jié)成書后,她將之命名為《它鄉(xiāng)何處》——一個結(jié)合了后殖民理論家愛德華·薩義德回憶錄《鄉(xiāng)關何處》,與女性主義者夏綠蒂·吉爾曼的烏托邦小說《她鄉(xiāng)》的名字。在學界,動物批評常與女性主義和后殖民理論交互聯(lián)系,或許因為無論是面對弱勢族裔、女性還是動物,占據(jù)權力資源的一方總是慣于將他者邊緣化。但相較于前兩者,我們對動物投去的關注明顯更少,與物種主義有關的思索長期處于邊緣的地位。
在《它鄉(xiāng)何處:城市、動物與文學》的簡體中文版出版之際,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連線采訪了黃宗潔。我們談到人類對動物形象的妖魔化與可愛化塑造、中國內(nèi)地與中國港臺地區(qū)的動物書寫展現(xiàn)出的不同脈絡,以及文學與動物保護的互動可能等話題。
她認為,好的動物書寫可以成為人們關注動物權益的一個入口,讓讀者看到比“可愛”與“兇猛”更深刻的東西。她也深知文學與動物保護終究是兩回事,“如果我抱著用文學來做動保的心態(tài),小說一定寫不好,最后會變成一個呼吁式的、從頭到尾講大道理的文宣。社會運動也是一樣,不可能一直去強調(diào)文學性、強調(diào)美。”但我們可以把想象力打開,“讓它們相互激蕩,去結(jié)盟、去影響。”
黃宗潔深曉動物保護的道路不易,“日后有無數(shù)心碎與無力的時刻在等待著我?!钡匀辉诒緯把灾幸昧藥烨械摹兑聋惿住た扑固亓_》,小說中的約翰與推廣動保的小說家母親伊麗莎白有這樣一段對話:
“媽,你真的相信,上過幾堂詩詞欣賞課就會關閉屠宰場嗎?”
“不會。”
“那為何還要上詩詞欣賞?”
“約翰,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我只是不想靜坐著枯等。”
就像詩人希尼說“詩歌阻止不了坦克”,詩歌也關閉不了屠宰場,但因為不想靜坐著枯等,因為看見了就無法泰然處之,所以總得做些什么。
界面文化:你在文學系研究的領域之一是動物書寫,在《它鄉(xiāng)何處:城市、動物與文學》中,你批評了傳統(tǒng)的動物書寫,它們往往以兒童讀物或寓言故事的形式出現(xiàn),具有高度擬人化的色彩,動物被賦予刻版化的角色形象,且與它們本身的特質(zhì)沒有關系??梢栽敿氄務勀阏J為這類書寫有什么問題嗎?
黃宗潔:我一直覺得,很多作品都存在動物書寫,比如在神話故事里就能看到人是怎么和動物互動的,只是我們不習慣從這個角度閱讀文本,所以會比較簡單地把動物書寫視為關于動物的故事。這些作品里很多是傳統(tǒng)的動物寓言,動物往往以擬人化的形象出現(xiàn),它們并不是真的那么在乎動物的主體性,動物的存在也只是為了服務人類、投射人的情感,完全是工具式的。
但“不好的文本”也有討論的價值。這樣的故事為何出現(xiàn),反映了主流的意識形態(tài)對待動物的態(tài)度。我覺得不用一味指責過去那些都錯了,我們現(xiàn)在讀十九世紀的小說,也可能覺得性別觀點很錯誤,但不意味那些東西要被下架。一百年后,很有可能人們讀現(xiàn)在的小說也會覺得,怎么能這么對動物,怎么可以不經(jīng)過動物同意就給它們拍照?我書里提到的攝影師薩爾卡多就反思了過去在拍動物照片時為何不曾想過取得它們的同意。這其實是能做到的,像烏龜一直轉(zhuǎn)身跑的時候你就知道它不想被你拍——我們可以期待這些權利運動走了幾百年之后,回頭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這些動物書寫一塌糊涂。
我覺得文學的價值就在于保留曾經(jīng)的軌跡。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不同時代的人是怎么看待動物、想象動物的,理解這些是非常重要的,這里面蘊含著整個社會的主流的聲音和氛圍。
界面文化:你在書中提到,文學中動物形象的塑造往往出現(xiàn)兩個極端:妖魔化與可愛化。人們總是對闖入規(guī)定邊界的動物過度恐慌,另一邊又會塑造脫離實際的可愛動物形象。艾柯曾在《熊是怎么回事?》一文中就從泰迪熊的形象出發(fā),反思人們對動物不切實際的形象打造。但另一方面,這些可愛的動物形象也會吸引公眾的注意力,讓更多人愿意保護動物,你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黃宗潔:可愛化和妖魔化其實是一體兩面,都是我們對動物缺乏理解時的想象投射,一個體現(xiàn)了人類親近自然的欲望,另一個則是本能中對自然的恐懼。這在缺乏對真實動物的理解時是必然的,我們對動物的認識越少,流于表面的簡單想象就會越多。
把動物可愛化,用一種擬人化的、虛擬的形象包裝它們,激起人們對這個動物不切實際的想象,不可否認會讓更多人覺得這些動物很可愛,因此更關注它們,比如像貓熊(即大熊貓)就特別容易得到資源上的幫助。但是打破可愛化、認識動物的真實樣子之后,感情就一定會減損嗎?喜不喜歡和要不要關心動物是兩回事。有時候我們很兩極化,非此即彼,覺得要么就是喜歡動物,要么就是撲殺它們。人和動物互動的方式可以是很復雜多樣的,不是只有二選一的選項。對真實動物的理解越多,對它們的態(tài)度就會越審慎。
界面文化:如你所說,有一些觀點認為動物議題的爭議不應圍繞在愛與不愛上,彼得·辛格在《動物解放》中就強調(diào)自己并不“不愛動物”,只是把動物視為獨立于人之外的有情生命看待,你怎么看“愛”與“關心”這樣的情感因素在對動物保護中的意義?
黃宗潔:我可以理解彼得·辛格為什么這么說,他想強調(diào)人對動物有倫理上的責任。很多人覺得你愛所以你去保護,我不愛就可以不關心,放在社會責任的框架里看就成了一種借口。辛格是想把責任的框架納入動物保護,強調(diào)人對環(huán)境、對動物負有責任義務。
但這句話如果斷章取義也會很危險,現(xiàn)在有些人會過度強調(diào)理性的力量,情感因素常常被貶低。之前中國臺灣地區(qū)喂食流浪動物的人叫做“愛媽”,現(xiàn)在不以為然的人會叫他們“礙媽”。愛變成了一個負面的意涵,情感好像成了濫情的、不考量社會整體利益的、只出于個人好惡的東西。
還有另一種說法認為情感只能作為動物保護的一個起點,之后就需要理性分析了。把理性和情感當成矛盾價值會造成不必要的沖突,現(xiàn)在中國臺灣地區(qū)的動物保護里有很多對立出現(xiàn),比如“野保派”和“毛保派”之爭,即關心野生動物和同伴動物的兩派,好像大家勢不兩立(“毛保派”人士認為流浪動物的生命不可以隨便被抹殺,批評政府不重視“動物權”;“野保派”傾向于寵物在外的野化將會影響野外生物的安全和生存環(huán)境,批評“毛保派”獨愛貓狗),但如果你真的關心動物,你應該同時都會在意。
其中根本上的誤解是針對情感的,好像情感就比理智更低一級。我經(jīng)常引用Eric R. Kandel在《啟示的年代》一書中談到的:“情緒也是一種訊息處理的形式,因此也是某種形式的認知。由于情緒的加入,現(xiàn)在對認知有更廣闊的視野。”我們長期以來把情感和理智對立,造成了很多無解的問題。
界面文化:你在另一本書《倫理的臉:當代藝術與華文小說中的動物符號》中分析了兩岸三地的動物書寫。不同地區(qū)的作者書寫動物時有各自的特點,可以談談你的觀察嗎?
黃宗潔:在中國內(nèi)地,人們談到動物書寫經(jīng)常首先聯(lián)想到沈石溪,在很多人的印象里都是青少年讀物,其實沈石溪的寫作展現(xiàn)了很多動物生態(tài)的習性,也觸及了一些很深刻的人和動物關系的可能性。我之前看遲子建的《群山之巔》也覺得很有意思,雖然重點不是動物,但她處理了關于現(xiàn)代性怎么進入到看起來很邊緣的、有信仰存在的地方,表現(xiàn)出了不同力量的交錯。
有些作家未必重點在寫動物,但其中的動物形象是更珍貴的,因為它保留了一些主流歷史不太會寫的記憶。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崔曼莉的《殺鴨記》,其中一段談到上世紀80年代初打狗隊的記憶——如果人們不在三日內(nèi)處理掉自己的狗,它們就會被當成野狗打死。我看到這段之后去找歷史資料,但沒找到詳述此事的書,可能是我們大多數(shù)歷史都是以人為主的歷史,不會去說這么細的東西。我這兩年比較關注動物史的建構(gòu),發(fā)現(xiàn)很多歷史沒有被認真保留下來,卻有可能在文學的縫隙里面被打開。
中國臺灣地區(qū)自然書寫的起點是環(huán)境問題越來越被人們關注,后來從中慢慢發(fā)展出動物觀察的文本,最早基本都劃在非虛構(gòu)文類中,科學性、記錄性的文字會比較多。但我們也可以看到,文學創(chuàng)作、研究和動物保護運動這三條路徑在發(fā)展中彼此有交集,相互影響。
中國香港地區(qū)書寫很明顯比中國臺灣地區(qū)更強調(diào)城市元素,關注城市和動物之間的張力,這和他們的社會現(xiàn)實有關系。在中國香港地區(qū),野生動物與城市的交集有很多,比如嚴重的野豬問題。一開始野豬會闖入服裝店和機場,大家看到就很驚慌;后來野豬出現(xiàn)越來越頻繁,逐漸成為日常,人們變得見怪不怪了;但這兩年法律又改變了,被通報的野豬多半會遭到撲殺。
現(xiàn)實中動物與人之間關系的變化,也體現(xiàn)在中國香港地區(qū)作家的書寫里。比如張婉雯的小說《打死一頭野豬》就將野豬與城市邊緣者的處境加以連結(jié)——主角的同學阿稔,在某只野豬因誤闖馬路而被射殺的隔天仿佛也消失了,原因是阿稔患精神疾病的父親同樣被警察射殺。于是我們看到,表面上動物因為闖入錯誤的地方而遭到“移除”, 但它們真正跨越的是一條隱形的心理界線,這條心理疆界不同于前述區(qū)隔人性與野性的人類自我認同危機,而是來自我們對于文化與自然分野的“想象地理”,來自我們對何謂“生活遭到干擾或威脅”的定義。
我們也能看到中國香港地區(qū)越來越多作家借動物討論自身的社會狀況和問題。動物跟人形成了相互參照,動物的不得其所和人的茫然、焦慮之間產(chǎn)生了很強的聯(lián)結(jié)。這兩年,動物的離散變成了中國香港地區(qū)作家新的寫作主題。作家張婉雯寫過一篇文章,描述了帶著愛貓“星期五”移民的朋友V經(jīng)歷的一連串繁復細節(jié),你會看到動物和人的命運都折射在文學創(chuàng)作上。
界面文化:你也提到,文學更容易喚醒人們的道德感,進一步在現(xiàn)實中推動動物權利運動的發(fā)展。你是否擔心這可能導致動物書寫變得像某種觀念灌輸?你怎么看待動保的實用追求與文學性的平衡?
黃宗潔:文學應該容納多元性和復雜性,好的文學作品的倫理再現(xiàn)絕對不是單聲道的,而是可以呈現(xiàn)出人和動物的復雜性和可能性,只有這樣才可以帶出更復雜的倫理考量。
倫理本來就是復雜的東西,涉及到不同價值的沖撞,從來不是是非題,而文學是最容易也是最適合表現(xiàn)這種沖撞的載體?,F(xiàn)在的動保運動最讓我憂心的,是一不小心就流于一種簡單的正義,我們有一個標準答案躺在那里,這種正義未必是錯的,但有時候是很簡化的。
其實動物對很多人來說很遙遠,談動物保護的時候也有很多人會排斥它,因為它會給我們的認知和生活帶來很多沖突。做改變就要付出成本,無論是情緒上的還是經(jīng)濟上的,比如吃個福利蛋會比普通雞蛋更貴、不用塑料袋讓生活很不方便,所以很多人覺得環(huán)保是很中產(chǎn)的。
那這種排斥什么時候能讓人有個入口?文學可能就是一塊入門磚。當你開始接觸到文學里對動物復雜的了解和認識,就可能把它們帶到行動的場域,產(chǎn)生改變的力量。所以我覺得文學和動保是可以相互帶來良性作用的,對文學寫作者來說,我越關心這個動保運動,我有更多的知識和態(tài)度之后,我也不會寫很簡單的、充滿錯誤的作品。
但不可否認,文學和社會運動在本質(zhì)上就是兩種東西。如果我抱著用文學來做動保的心態(tài),小說一定寫不好,最后會變成一個呼吁式的、從頭到尾講大道理的文宣。社會運動也是一樣,不可能一直強調(diào)文學性和美,所以我覺得歸根究底把想象打開一點,讓它們可以相互激蕩,去結(jié)盟、去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