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深瞳商業(yè) 楚青舟
排版 | 阿紙
一、先說背景:
5月9日消息,高曉松、宋柯已退出北京阿里巴巴音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行列。#高曉松退出阿里音樂股東#話題登上微博熱搜。
早在去年3月,高曉松就已經退出北京阿里巴巴音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的職位。目前,高曉松已不在這家公司擔任任何職務。這意味著,漸行漸遠的高曉松和阿里音樂,至此基本宣告分開。
去年,有媒體就曾表示,高曉松“在阿里6年,搞黃2個APP”。這兩天,同樣的說法再度流傳。阿里在音樂市場大潰敗的歷程,確實也引發(fā)不少關注:高曉松到底該不該為此背鍋?
二、天時、地利、人和的全面消失:
先簡要說明我對此的觀點。我認為,一方面:阿里音樂之敗,實敗于2015年。高曉松于這年7月入職阿里音樂并出任董事長,作為當時阿里音樂的關鍵人物,當然應該承擔失敗之責任。
另一方面,阿里音樂在2015年開始,可以說是天時、地利、人和這三者,幾乎全面消失?!皶r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高曉松、宋柯這兩位話事人,也只是其中三分之一的致敗之源。
三、致命的“阿里星球”:
先說“人”。一般認為,阿里星球的徹底失敗,是高曉松迅速被換掉的關鍵原因。高曉松上任后,大力推動“天天動聽”改版為“阿里星球”,產品定位從“音樂播放器”180%大轉向,轉為“中國最大的泛娛樂交易平臺”。
客觀來說,阿里星球的理念超前:建立全新的音樂產業(yè)供需鏈條價值很大,其顛覆行業(yè)的理想主義氣息值得尊敬。但沒做好產品“架構”,只考慮產業(yè)“供需”,卻生生把自己作死,直接導致“天天動聽”DAU(日活躍用戶)斷崖式下跌,迅速被市場淘汰,只留下原本定位小眾市場的蝦米音樂苦苦支撐。
2015年7月,高曉松上任阿里音樂董事長。第二年9月,他的職位就變?yōu)榘⒗飱蕵窇?zhàn)略委員會主席這個二線位置。顯然,一年之內,阿里內部對高曉松致命的戰(zhàn)略錯誤,已經有了定論。
但如果再往深看一層,我們或許會發(fā)現,這不僅是高曉松或者宋柯個人的責任;也暴露出阿里音樂團隊人員結構上的重大短板。
四、人員結構的重大短板:
業(yè)內有句流傳較廣的話,“阿里音樂的人懂音樂,但不懂互聯網;騰訊音樂的人懂互聯網,但不懂音樂。網易云音樂的人懂音樂,也懂互聯網”。但在我看來,這個簡短的概括并不盡準確,也不完整。
一方面是這句話對各公司特點的概括有失粗疏,限于篇幅,這里不展開評論。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這句話漏掉了一個在其他行業(yè)可能沒那么重要,但在音樂行業(yè)卻至關重要的人才類型:版權人才。
在2021年7月監(jiān)管部門要求騰訊音樂解除獨家版權之前,十年間,中國互聯網音樂發(fā)展史,基本就是一部獨家版權爭奪史。
當年,高曉松公開表態(tài)的基調卻是:“版權”只能解決阿里音樂一時的溫飽,如果想要贏得更長遠的未來,還需要實現音樂產業(yè)的聚合,組建所謂的阿里音樂生態(tài)系統。這背后恐怕不只是高曉松個人的判斷問題,更在于一直以來,阿里音樂缺乏有遠見、有話語權的版權團隊。
如果將早期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的團隊結構一對比,幾乎可以說得上是南轅北轍。
阿里音樂,不管是高曉松、宋柯,還是蝦米音樂創(chuàng)始人王皓、朱七,都是正經八百的音樂老炮,在音樂圈的資源基本無人能敵。當年的騰訊音樂,則幾乎沒有報得上名號的圈內名人。但這個被吐槽“既不懂互聯網,也不懂音樂”的團隊,卻影響了中國音樂市場多年來的命運。
律師出身、后來曾擔任騰訊音樂聯席CEO的謝國明,當年創(chuàng)辦海洋音樂,成為中國獨家音樂版權的“發(fā)明人”,2012年時就已低價購入大量獨家音樂版權,2014年前便已完成對酷我音樂和酷狗音樂兩家平臺的并購,逐步完成“高筑墻、廣積糧”的動作。
而騰訊旗下QQ音樂,同樣從2012年開始,就以“版權商人”的布局眼光,大量購入獨家版權。2016年7月,酷我、酷狗、QQ音樂等合并成為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本質上是一場“版權大戶”的聯歡。
據《第一財經》報道,其實,早在2012年,時任阿里集團副總裁吳泳銘也曾給蝦米團隊提建議:趁著外界還不知道蝦米已經被阿里收購,抓緊時間采購音樂獨家版權,價格應該更好談一些。
但當時蝦米團隊認為“音樂版本不可能為一家獨有”,加之版權水深,團隊也顧慮剛剛被收購,尚未做出業(yè)績就先花掉一大筆錢,最終導致錯失這一時間窗口。
據了解,時任阿里副總裁、數字娛樂事業(yè)群總裁劉春寧,有不錯的版權眼光,曾力主給蝦米音樂采買一些版權;但2015年7月,劉春寧因此前在騰訊工作期間涉及商業(yè)賄賂,被警方拘捕。隨后上任的高曉松和宋柯,當然也懂音樂版權的門道,但主要精力放在阿里星球上,版權的戰(zhàn)略重要程度自然下降。
商業(yè)是極其殘酷的。不管我們是不是將獨家版權的始作俑者,看作中國音樂產業(yè)的罪人,但事實就是:過去這些年的音樂市場,是版權“稱王”的時代。
版權之外,阿里音樂在產品能力上也存在較大不足。前述“阿里音樂懂音樂,但不懂互聯網”,就有這層意思。阿里做C端產品的能力,歷來沒少被吐槽。收購天天動聽和蝦米音樂后,阿里音樂的業(yè)務戰(zhàn)略不務實,產品規(guī)劃過于不切實際,充分暴露出產品力上的缺陷。
阿里音樂的問題不在于理想主義,而在于,從來沒有打通走向理想的切實路徑。阿里星球的美好設想,終于成了一步登天的妄想。
五、第一個“天時”:
阿里音樂進入低谷后,再也沒能重新做起來,很大程度上,還在于逆了2015年的兩個“天時”。
第一個“天時”,是當年的互聯網音樂產業(yè),壓根沒到B端業(yè)務能繁榮發(fā)展的時候。
僅從音樂人數量這一個關鍵指標來看,數量最多的網易云音樂,到2016年11月,音樂人總數也才剛過2萬。2015年,詞曲作者、Beats制作者、版權商這些細分群體,很多人還只是音樂APP的普通用戶,要讓他們養(yǎng)成直接線上音樂交易的習慣,還要打通眾多原本在線下的業(yè)務流程,難度實在太大。
事實上,哪怕到了2022年,互聯網音樂產業(yè)的B端服務,也才剛剛起步,還沒有泛起太大的水花?;赝?015年,阿里星球的改版,既影響C端聽歌用戶體驗,又缺少聚合B端從業(yè)者的條件,最后只能落得兩頭不討好。
六、第二個“天時”:
阿里音樂狠狠從天上跌落地底,還在于對另一個“天時”的完美錯過。
因為可以說,2015年,正是中國音樂版權市場的關鍵轉折之年。歷史的細節(jié),總是充滿讓人驚嘆的巧合。這一重大轉折,就發(fā)生在高曉松上任當月。
2015年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fā)《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在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這一通知,后來被業(yè)內稱為“最嚴版權令”。
應該說,“最嚴版權令”極大推動了中國音樂市場正版化的進程。但在版權正版化過程中,廠商揮舞獨家版權大棒四處出擊,也讓互聯網音樂市場大洗牌直接加了幾倍速。最多時曾有400個APP的音樂市場,短短兩三年間,就只剩下騰訊、網易、阿里、百度這幾個玩家。
就在QQ音樂、酷狗、酷我一面加速搶版權,一面暗中謀求聯盟;在網易云音樂一手拼命追趕大版權,一手加碼布局原創(chuàng)音樂的同時……阿里音樂不僅“天天動聽”出師未捷,“蝦米音樂”上的版權也越來越少。
七、十年艱辛,一敗涂地:
在音樂市場,版權就是“地利”。其實,阿里音樂原本版權資源也不能算少。早在2014年,阿里就買下《中國好聲音》第三季音樂版權,其后一度掌握BMG、滾石、華研、相信等大量獨家版權。宋柯曾表示,阿里音樂“有半壁江山,有自己的版權壁壘”。
但錯過“天時”,也就不再有“地利”。2016年騰訊音樂合并后,搶奪版權力度更大;2017年,環(huán)球音樂獨家授權競價,環(huán)球最初出價三四千萬美元,最后,騰訊音樂給出高達3.5億美元現金加1億美元股權的報價,版權價格直接飆升10倍。
在將小玩家洗牌出局的過程中,騰訊音樂對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則時常采取拉一打一的策略:在相關部門要求轉授權的壓力下,騰訊先是與阿里音樂轉授權,“封鎖”網易版權;過兩年,又轉而與網易轉授權,取消與阿里的合作。
而2015年后大傷元氣的阿里音樂,則不斷失去與唱片公司的版權合約。到2018年,騰訊音樂不再向阿里轉授權部分音樂作品之后,蝦米則被迫大規(guī)模下架索尼、華納、杰威爾(周杰倫)等曲庫,用戶數持續(xù)下滑。
2021年1月5日,蝦米音樂終于通過其官方微博宣布:因業(yè)務發(fā)展上的調整,將于2月5日0點停止蝦米音樂服務。至此,這款曾經口碑爆棚的產品宣告死亡。
如今,我們打開阿里音樂的官網,只能看見一款名為“音螺”的所謂音樂內容管理、分發(fā)平臺產品,在孤獨地吹著少有人聆聽的“螺號”。
如今,我們再也沒法打開蝦米音樂,去聽那首曾經被寫滿評論的《同桌的你》。那么,就借用高曉松自己寫過的歌詞,結束這篇文章吧。
那時“星球”總是很藍
日子總過得太慢
你總說“畢業(yè)”遙遙無期
轉眼就各奔東西
不知道,阿里音樂會以怎樣的心情,對高曉松說出互聯網大廠最愛說的那句:畢業(yè)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