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牛其昌
2021年,進口葡萄酒和國產葡萄酒銷量連續(xù)第四年“雙下降”,風雨飄搖的中國葡萄酒行業(yè)持續(xù)低谷徘徊。
4月27日,國內葡萄酒行業(yè)龍頭張裕A(000869.SZ)發(fā)布2021年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39.53億元,同比增長16.4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億元,同比增長6.21%。
盡管這一成績實現(xiàn)了張裕年初制定的“營收不低于38億元”的目標,但相較疫情之前的營業(yè)收入及凈利潤,仍存在巨大差距。
葡萄酒產業(yè)觸底了嗎?
公開資料顯示,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張?!保?/span>總部位于山東煙臺,是中國第一個工業(yè)化生產葡萄酒的廠家,也是目前國內乃至亞洲最大的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yè)。公司產品分為葡萄酒和白蘭地兩大系列,主要銷售模式為經銷模式,主要銷售渠道為線下銷售,境內外擁有約4000家經銷商。
年報顯示,作為張裕旗下兩大業(yè)務板塊,葡萄酒的營業(yè)收入為28.34億元,同比增長16.90%;白蘭地部分的營業(yè)收入為10.36億元,同比增長18.09%。但從銷量來看,葡萄酒的銷售量為67700噸,較2020年同比下降4.19%;而相比之下,白蘭地的銷量逆勢增長達到29799噸,較2020年增長7.38%。
從5億元的凈利潤來看,盡管同比增長了6.21%,但相比疫情之前2019年的11.30億元,凈利潤依舊處于被“腰斬”狀態(tài)。
從葡萄酒行業(yè)來看,據中國酒業(yè)協(xié)會數(shù)據顯示,2021年國產葡萄酒總產量為26.08萬千升、總銷售收入90.27億元,較2020年分別下降36.9%、9.9%;另據中國海關總署披露,2021年中國瓶裝葡萄酒總進口量28.64萬千升、總進口額92.7億元,較2020年分別下降8.2%、11.8%。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自2018年以來,進口葡萄酒和國產葡萄酒銷量連續(xù)第四年出現(xiàn)“雙下降”。在業(yè)內看來,受國家宏觀經濟增速放緩、新冠疫情等多種因素引起的不確定性增加影響,葡萄酒消費場景受阻;受其他酒類擠壓明顯;大多數(shù)葡萄酒企業(yè)規(guī)模小,盈利能力差,無力培育市場;葡萄酒市場全面復蘇尚需要長期艱苦努力。
張裕在對市場進行分析時認為,2021年國內仍未能形成濃厚的葡萄酒消費氛圍,葡萄酒市場仍主要分布在沿海部分發(fā)達地區(qū),大多數(shù)消費者尚未養(yǎng)成經常飲用葡萄酒的習慣,葡萄酒消費極易受疫情和烈酒沖擊。
根據最新的數(shù)據顯示,2022年第一季度,葡萄酒產量5.1萬千升,同比下降31.1%。中國酒業(yè)協(xié)會理事長宋書玉在日前召開的全國酒業(yè)協(xié)會負責人座談會上直言,“葡萄酒產業(yè)已觸底,反彈指日可待,要不急不躁,持續(xù)講好中國葡萄酒的故事”。
不過,對于行業(yè)長期走勢,張裕的預判依然樂觀。張裕認為,公司所處的葡萄酒行業(yè)尚處于成長期,雖然短期內受新冠疫情等各種因素影響,市場競爭激烈,國內葡萄酒消費量暫時出現(xiàn)下滑,大量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yè)處于虧損邊緣;但從長遠來看,隨著年輕一代消費者消費觀念發(fā)生轉變,國內葡萄酒市場未來很可能轉為上升趨勢。作為國內行業(yè)龍頭,公司大幅領先國內主要競爭對手。
對于2022年,張裕表示將力爭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不低于43億元,將主營業(yè)務成本及三項期間費用控制在34億元以下。
商標使用費增加12.64%
值得關注的是,張裕股份和母公司張裕集團圍繞“張?!毕嚓P商標權屬的爭議,在報告期內也暫告一段落。
2021年7月28日,張裕股份發(fā)布關于張裕集團轉讓相關商標承諾事項履行情況的公告,母公司張裕集團應向張裕股份無償轉讓符合條件的國內商標180件,國外注冊的商標33件。此外,對于1997年5月1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注冊的82件商標,張裕集團已全部無償轉讓給張裕股份。
不過,上述無償轉讓的商標中并不包括“張?!鄙虡耍瑢Υ藦堅<瘓F給出的理由是“無法剝離”。這就意味著,張裕股份使用與“張?!毕嚓P的商標,仍然需要按照約定支付費用。年報顯示,2021年張裕的商標使用費為2476萬元,較上一年同比增加12.64%。
據了解,早在1997年5月18日,張裕股份便與張裕集團訂立商標權許可使用合同,根據協(xié)議,自1997年9月18日起,張裕股份可使用張裕集團向國家商標局注冊的特定商標,對此,張裕股份須按每年特定銷售收入的2%支付商標使用費予張裕集團。
按上述約定,張裕集團自2013至2019年共收取商標使用費人民幣5.77億元,其中51%應用于宣傳張裕等商標和本合同產品金額為2.94億元,已用于宣傳張裕等商標和本合同產品金額僅為6225萬元,差額為2.32億元。
有投資者質疑,大股東張裕集團承諾每年收取上市公司的商標使用費主要用于宣傳張裕等商標和本合同產品,但實際上并未兌現(xiàn)。
2019年4月,山東證監(jiān)局曾對張裕股份下發(fā)整改報告,認為除部分商標與“張裕”商標無法剝離外,其商標、專利均有條件由張裕股份進行注冊或申請,但仍由張裕集團注冊或申請后特許給張裕股份使用,從而影響上市公司資產獨立性。
后經股東大會批準修改,張裕股份每年支付張裕集團的商標使用費降低至使用本商標的合同產品銷售額的0.98%。張裕股份支付給張裕集團的商標使用費,張裕集團不用于宣傳本商標和本合同產品。
為此,張裕集團承諾,將上述2.32億元差額以應收取的2019至2022年4個年度的商標使用費予以抵頂,如有不足則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補齊,如有多余則從出現(xiàn)多余的年度開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標使用費。
盡管報告期內張裕股份無償受讓了近300件商標,但“張裕”等相關商標仍歸屬于張裕集團,因此按照合同產品銷售額的0.98%計算,這一費用在2021年為24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