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胡冰
4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公布了一張罰單,劍指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罰單顯示,四川錦程消費金融公司違法行為類型是: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對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處以罰款22.6萬元的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是由成都銀行和馬來西亞豐隆銀行共同出資組建的全國首批、中西部第一家專業(yè)消費金融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冊資金3.2億元,主要經(jīng)營個人耐用消費品分期付款和一般用途消費貸款等業(yè)務。
據(jù)天眼查信息顯示,四川錦程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股東包括: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8.8571%;周大福企業(yè)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25% ;凱楓融資租賃(杭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9%;Hong Leong Bank Berhad(馬來西亞豐隆銀行),持股比例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