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音樂先聲 朋朋
編輯|范志輝
音樂人在流媒體上賺了多少錢?
3月24日,Spotify在旗下網站Loud&Clear上公布了2021年音樂人收入情況的最新統(tǒng)計數據。數據顯示,Spotify向音樂版權方(詞曲版權方和錄音版權方)共計支付了70億美元的版權費用,占行業(yè)總收入的近25%,有52600名音樂人在這一平臺上獲得了1萬美元以上的收入。
乍看這是一個喜人的數據,不過從整體大盤來看,就不那么樂觀了。
數據顯示,2021年在Spotify上發(fā)行作品的音樂人共有800萬,這么一對比,我們便不難發(fā)現這個比例甚至不足百分之一,在音樂流媒體上實現穩(wěn)定創(chuàng)收的音樂人還是少得可憐。
而在全球音樂產業(yè)全面復蘇的大背景下,音樂人群體是否真的從中享受了行業(yè)紅利?這個群體本身,又發(fā)生著怎樣的變化?
“注水”的音樂人群體
在Loud&Clear公布的數據中,Spotify依據不同的收入門檻將音樂人劃分為不同的層級。
其中,在版權收入超過1萬美元的音樂人中:16500名音樂人的版權收入在5萬美元以上;9500名音樂人的版權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2170名音樂人的版權收入在50萬美元以上;1040名音樂人的版權收入超過100萬美元。
Spotify還指出,在收入超過1萬美元的層級中,有15140位(約占28%)通過TuneCore、CD Baby和DistroKid等平臺上傳自己的音樂。
經過統(tǒng)計分析,這幾個層級的音樂人數量同比2020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長。比如,收入超過1萬的音樂人數量比去年增加了10,100人,更是2017 年數據的(23,400 人)的兩倍多。
當視野集中于頭部藝人的時候,版權分配機制確實為音樂人帶來了不菲的創(chuàng)收。但是,在2021年Spotify坐擁的音樂人數量高達800萬人,相較之下,收入在1萬美元以上的音樂人占比不過是0.66%。
那么,到底是什么限制了其他音樂人的收入呢?
Spotify在數據中指出,在800萬的音樂人群體中,有540萬人發(fā)行的歌曲少于10首。而這一部分音樂人中的許多人“尚處于職業(yè)生涯的早期,僅僅是業(yè)余愛好者,或者說并沒有將流媒體作為其職業(yè)生涯的一部分”。
同時,Spotify提到,平臺上有16.5萬名音樂人發(fā)行了10首及以上的歌曲,并且平均每月有1萬名以上的聽眾;而通過與Songkick、Ticketmaster以及其他數十家現場和虛擬票務平臺的數據進行整合,共有19.9萬名音樂人在2019年以來進行過現實或虛擬的演出活動。
在考慮到收入估算誤差的同時,Spotify指出目前在其平臺活躍的專業(yè)音樂人數量應當在20萬左右。
這意味著,雖然音樂人數量出現了全球性的爆炸式增長,但也向我們傳遞出一個事實,即在音樂作品發(fā)行門檻降低的同時,大批量“玩票”性質的所謂音樂人涌入到市場中。
虛假繁榮背后的音樂人亂象
反觀國內,音樂人“注水”現象也同樣存在。
隨著非獨家版權時代的來臨,國內音樂流媒體之間的“天王天后”之爭逐漸退居次位。與此同時,平臺之間開啟了獨立音樂人的爭奪戰(zhàn),各類音樂人扶持計劃一度甚囂塵上,紛紛瞄準了個體音樂人的三年獨家期。
就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網易云音樂入駐獨立音樂人數量超40萬,而騰訊音樂人的數據是30萬。因此,我們可以姑且認為中國至少有40萬音樂人記錄在冊。
而從播放數據上,獨立音樂人也確實占據了很大一批的份額。
研究機構Midia數據顯示,目前獨立音樂人的歌曲播放量占Spotify總播放量的31%。對比國內,截至2020年末,來自獨立音樂人的原創(chuàng)作品在網易云音樂上的歌曲播放占比達到了45%。
但是,在音樂人入駐數量、原創(chuàng)歌曲數量頻攀新高的同時,核心版權的數量似乎并沒有顯著的提升。某種程度上,也在華語樂壇形成了這樣的局面,即每天有數以千計的音樂作品投入流媒體平臺,而“華語樂壇要完”的論斷卻頻頻見諸報端。
不可否認,音樂工業(yè)力的下沉無疑是對于生產力的極大解放,讓各種音樂都有了發(fā)聲機會,但在國內不健全的市場機制之下,平臺方卻難逃“數據黑產”的精準“薅羊毛”。
就平臺方而言,在獨立音樂人的爭奪之戰(zhàn)中,音樂人注冊變得更為友好開放。用戶可以選擇成為翻唱音樂人和原創(chuàng)音樂人。就翻唱音樂人而言,只需上傳人聲干聲文件,而原創(chuàng)音樂人則可以有選擇地上傳授權文件,純音樂、電子、remix作品只需上傳音樂作品的分軌文件。
這般產業(yè)環(huán)境,無形中利好了大批量的翻唱賬號,甚至出現了上傳“盜錄”、“盜播”的音樂人賬號。而這樣的版權“真空地帶”實際上也是一種隱患,潛藏著各個版權糾紛問題。同時,我們在B站等平臺上也看到不乏有人隨意編寫分軌、鉆審核的空子,甚至僅僅是為了“白嫖”會員。
然而,平臺方也很難通過保障原創(chuàng)性,來保證音樂人作品的“含金量”。
近幾年,各個音樂平臺都推出音樂人扶持計劃,為激勵更多原創(chuàng)作品入駐平臺,許多計劃都提出了與音樂人進行流量分成的結算規(guī)則。這一結算規(guī)則的運行邏輯十分簡單,即基于音樂人作品的播放數據,按照比例劃分版權收入和廣告收益。
而這本利于提升音樂人收益的舉措也給了“互聯網黑產”可乘之機,他們提供從注冊、發(fā)布到保證播放量再到獲得收益的“一條龍”服務。
在拼多多、淘寶等平臺,只需支付9.9到19.9不等的價格,就會有商家提供音樂人認證的服務。并且,還有商家出售低質量、殘次的音樂作品的分軌文件用于參與各類扶持計劃,從平臺開出的扶持獎勵中分得一杯羹。
在產業(yè)的下游,則由不法商家編寫自動掛機的系統(tǒng),無需人工干預便可以產生不俗的播放量成績。同時,這些商家還提供評論撰寫、刷榜等業(yè)務,全方位“圍剿”流媒體平臺,創(chuàng)造出歌曲亮眼的“數據”成績。
事實上,流媒體平臺對音樂人“開閘”的底層邏輯,更像是一場“零成本”投資,將海量的音樂投入平臺,隨后由聽眾和市場作為把關人選擇出優(yōu)秀的作品。
然而,當我們試圖刺破音樂人數據的虛假繁榮,會發(fā)現整個行業(yè)的音樂水準為其買了單。而在猖獗的“數據黑產”背后,平臺方也付出了代價。
結語
誠然,流媒體平臺的盛行給更多的音樂人帶來了機會。
根據RIAA的數據,在CD鼎盛時代,位列前50的藝術家占據了美國音樂市場銷售額的25%,到了2021年,Spotify上位列前50的藝術家只占據了美國市場銷售額的12%。
但是,去中心化的大背景下,音樂人數量提升隨之而來的是對音樂質量的非議。
盜錄盜播賬號興起,大量玩票性質的音樂進入市場,圍繞音樂平臺的“數據黑產”甚囂塵上,實際上都在詰問著流媒體平臺的音樂人審核機制和版權收入分配機制。
真正能引導華語樂壇走向繁榮的,是優(yōu)質音樂作品之間的良性競爭,而如今對于音樂人數量的“注水”,不過是在損耗整個音樂行業(yè)的信譽。
如何引導音樂人產出優(yōu)秀的作品、規(guī)避版權分配機制的亂象、帶領優(yōu)秀的音樂人走出“數據困局”、拒絕行業(yè)的無效內卷,值得每一位從業(yè)者思考。
或許,是時候擠擠中國音樂人的水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