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重慶監(jiān)管局針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慶地區(qū)的三家分支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渝金管罰決字〔2024〕13號、14號、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慶市涪陵中心支公司、重慶分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分別被處以32萬元、24萬元、26萬元的罰款。同時,王春、周杰、陳春明三位時任銀保部經理或總經理也分別受到警告并被處以6萬元、5萬元、5萬元的個人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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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重慶3家分支機構及責任人員被罰款,涉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有連云 ·
圖片來源: 圖蟲創(chuàng)意
2024年7月12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重慶監(jiān)管局針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慶地區(qū)的三家分支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渝金管罰決字〔2024〕13號、14號、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慶市涪陵中心支公司、重慶分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分別被處以32萬元、24萬元、26萬元的罰款。同時,王春、周杰、陳春明三位時任銀保部經理或總經理也分別受到警告并被處以6萬元、5萬元、5萬元的個人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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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重慶3家分支機構及責任人員被罰款,涉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有連云 · 2024/07/15 10:31來源:界面新聞
圖片來源: 圖蟲創(chuàng)意
2024年7月12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重慶監(jiān)管局針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慶地區(qū)的三家分支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渝金管罰決字〔2024〕13號、14號、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慶市涪陵中心支公司、重慶分公司、重慶市萬州中心支公司分別被處以32萬元、24萬元、26萬元的罰款。同時,王春、周杰、陳春明三位時任銀保部經理或總經理也分別受到警告并被處以6萬元、5萬元、5萬元的個人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