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新周刊此前的報道,正在修訂中的《保險法》草案擬定提出的一條新增規(guī)定,“若被接管的保險公司資產不足以償清全部債務,或者依法進行保險業(yè)務轉讓的,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對保險合同進行合理變更”。
這方案是否落地可行,還有得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和國務院審批。但可以預見的是,打破剛性兌付,是保險業(yè)的一個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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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修訂中的《保險法》草案擬定提出新增規(guī)定
圖源:圖蟲創(chuàng)意
根據財新周刊此前的報道,正在修訂中的《保險法》草案擬定提出的一條新增規(guī)定,“若被接管的保險公司資產不足以償清全部債務,或者依法進行保險業(yè)務轉讓的,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對保險合同進行合理變更”。
這方案是否落地可行,還有得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和國務院審批。但可以預見的是,打破剛性兌付,是保險業(yè)的一個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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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修訂中的《保險法》草案擬定提出新增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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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新周刊此前的報道,正在修訂中的《保險法》草案擬定提出的一條新增規(guī)定,“若被接管的保險公司資產不足以償清全部債務,或者依法進行保險業(yè)務轉讓的,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對保險合同進行合理變更”。
這方案是否落地可行,還有得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和國務院審批。但可以預見的是,打破剛性兌付,是保險業(yè)的一個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