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馮賽琪
“315”臨近,消費者權益保護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在金融投資領域,券商研報作為投資者了解分析資本市場的重要工具,其合規(guī)性、準確性以及可信性受到了市場和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
通常,研報需要經過券商研究所合規(guī)、質檢人員的審核才能發(fā)布。盡管具有一套完整的審核流程,但券商研報依舊“亂象”頻出。
界面新聞了解到,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已有多家券商因發(fā)布違規(guī)研究報告而被監(jiān)管部門點名批評。除了把關不嚴的問題之外,研報還可能會成為惡意操縱股價者的工具。另外,還有券商因所發(fā)布的研報而身陷法律糾紛。
研報成為惡意操縱股價者的“工具”?
今年2月,華安證券因研報違規(guī)受到了安徽證監(jiān)局和深交所的雙重處罰,被點名的這份研報忽視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推薦“買入”該公司股票。
具體來看,2023年1月至3月,*ST左江連續(xù)三次發(fā)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但在同年4月,華安證券發(fā)布了題為《算力領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勢而起》的深度研究報告,并首次給予左江科技“買入”評級,參考收盤價為211.98元/股。2023年12月,*ST左江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
華安證券回應稱,公司將按照監(jiān)管要求即行整改,加強相關業(yè)務的內控和合規(guī)管理,提升內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
除華安證券之外,方正證券今年年初也因研報業(yè)務違規(guī)被監(jiān)管點名處罰。湖南證監(jiān)局認為,方正證券研究所所長劉章明作為公司發(fā)布證券研究報告業(yè)務部門行政負責人,對提前泄露研報內容和觀點的情形負有領導責任,還存在向客戶違規(guī)私自薦股的情形。
事實上,除了存在離譜推薦、提前泄露信息等問題之外,研報還可能成為惡意操縱股價者的工具。
1月份,證監(jiān)會披露了一則行政處罰書,勁拓股份(300400.SZ)實際控制人吳限、深圳市君如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磊、深圳市匯海宏融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建武等三人,因惡意操縱勁拓股份股價最終被罰沒約6.61億元。
“利用信息優(yōu)勢影響股價”是他們的手段之一。據證監(jiān)會披露,吳限授意公司人員聯系興業(yè)證券等機構的分析師,配合上市公司的利好公告頻繁發(fā)布關鍵事項點評、深度報告等,吸引投資者買入勁拓股份。
在這種情況下,研報發(fā)布者是否要承擔責任?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表示,券商在發(fā)布研報的時候,是否知曉勁拓股份實控人會利用這個利好消息操縱股價故意配合發(fā)布信息,券商是否參與獲取操縱股價的收益分成,應該會是監(jiān)管層認定操縱市場責任人的關鍵。從目前的行政罰單來看,尚不足以認定券商或者分析師是操縱市場的責任人。
有研究員向界面新聞表示:“相較于產出面向散戶投資者的研報,我們更多的工作重心會偏向機構客戶,因為為機構客戶提供的研究服務所產生的交易量會直接關系到傭金派點?!?/p>
研報是否涉及虛假宣傳?
界面新聞了解到,近年來,還有券商因所發(fā)布的研究報告而卷入法律糾紛之中。
2023年上半年,上海浦東新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虛假宣傳糾紛,其中一方以券商研究報告為依據,將競爭對手告上法庭。但法院最終認定并未涉及虛假宣傳。
據法院披露,雙方當事人為紐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稱“紐勱科技”)與新石器中研公司及公司時任首席技術官和技術總監(jiān)苗乾坤、新石器上海公司、新石器北京公司(以下合稱新石器公司),雙方均為自動駕駛技術類企業(yè),有直接競爭關系。
2021年9月,中信證券研究所的官微發(fā)布了一篇研究報告《全球產業(yè)策略|Elon Musk所想的自動駕駛,跟現實有啥差距?》,部分文字提及新石器公司的無人小車業(yè)務。紐勱科技表示,研報中提到的苗某曾在紐勱科技擔任“自動駕駛負責人”等信息為不實信息。經核實,中信證券方面表示,內容均由新石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起訴時涉案研報中的相關內容已被刪除。
但浦東區(qū)法院認為,紐勱科技主張的虛假宣傳不成立。中信證券研報對苗某在紐勱科技處任職情況的介紹并無不當。其次,研報雖未在“紐勱科技自動駕駛負責人”前標注“曾任”,但該研報在團隊成員履歷的排版上,現任職務和既往履歷兩部分字體顏色不同且明顯分隔。
法院認為,以相關公眾,尤其是證券研報閱讀者的一般認知,不會認為苗某同時在多家公司任職?!敖陙怼钡囊龑дZ針對苗某的部分雖不太準確,但對于整體行文來說沒有明顯不當。
而且,前述“近年來”“曾任”“自動駕駛負責人”等用語,均由中信證券編輯撰寫。因此,法院一審判決,對紐勱科技主張的新石器公司及苗某構成虛假宣傳,要求承擔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