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12月29日公告,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3)浙10破12號之三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簡稱“重整計劃”)執(zhí)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觸及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已經消除,公司于同日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相應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深交所將在收到公司申請后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決定,最終申請撤銷情況以深交所審核意見為準,屆時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鑒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觸及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將繼續(xù)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中捷”,股票代碼仍為“002021”,公司股票仍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